新乡有色

2020-05-20 10:24

为提升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公司自2020年5月启动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同时委托新乡市正佳认证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面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令第38号)和《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等文件要求,现向公众公示公司清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乡有色金属冶炼总厂

法人代表:郭成奎

企业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陈堡村

企业主要产品及规模:年产15000t新利体育· (中国)官方网站(稀土镁合金)

二、审核前排污情况

1、废气产生与治理情况:配料、熔炼、冷却成型及破碎筛分工段产生的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能够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表1其他炉窑排放浓度30mg/m³(15m排气筒)。

2、废水产生与治理情况: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固废产生与治理情况:中频电炉更换的废炉衬收集后处置,中频电炉更换下的废石棉布为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理中心处置。

4、噪声治理措施: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破碎机、振动筛、中频电炉和各种风机泵类等,采取消声、隔音等措施治理后,西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标准限值要求;东厂界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标准限值要求;南及北厂界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昼间55Db(A)、夜间45dB(A)的标准限值要求。